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转移工作的通知
武职组[2012] 4号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2012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集中教育
1.强化党员意识教育。要通过给毕业生党员上一堂党课、过一次离校前生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进一步增强毕业生党员对党的忠诚和对国家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毕业生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员宗旨意识;教育毕业生党员在走向社会后,继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各行各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优异的成绩为母校增光。
2.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相关知识的教育。“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和党籍的证明,凡毕业离校的党员必须按规定转移组织关系。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个别大学生党员毕业后组织观念不强,不按时转移组织关系等现象,通过案例教育,帮助毕业生党员提高思想认识。
3.对预备党员离校后转正等有关知识的教育。为防止毕业生中预备党员到新的单位出现延误转正情况,各党总支要对毕业生预备党员进行党员发展工作相关知识教育。要求毕业生预备党员到新的单位后,要及时向所去单位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入党情况,经常向党组织递交书面思想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与考察,预备期满后要及时向党组织递交个人转正申请和全年工作总结,争取按时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集中教育活动要确保覆盖到每一名毕业生党员,尤其是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和选择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党员。同时要求毕业生党员团结带领全体毕业生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站好在校的最后一班岗。
二、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对于转出组织关系的预备党员,各党总支要指定专人做好他们的入党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归档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个人自传、《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团组织推优材料、党校结业证复印件、政审材料、群众座谈材料、支部综合政审报告、公示材料、预备党员思想汇报、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写实表、转正申请等。
对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但毕业前尚未发展入党的毕业生,要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连同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党校结业证复印件、党组织培养考察材料等一并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对于在校学习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各党总支也应负责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转移过程中,要认真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避免漏装、错装或遗失情况发生。
三、切实加强组织关系转移的指导和服务
各党总支要安排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相关事宜,使毕业生党员在规定时间内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单位党组织。
1.毕业生党员可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1)就业单位党组织;(2)如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则转到就业单位所在地的辖区党组织;(3)暂无固定工作的,可将党组织关系落实到居住地或父母居住社区党组织,也可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党总支要及时为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并做好记录。提醒毕业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经开出,必须在有效期内办理接转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介绍信过期的,不再给予补办。毕业后六个月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所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在6月20日前完成。
3.教育毕业生党员及时邮寄或传真回执联(第三联)。介绍信回执的意义在于明确离校的党员确实在异地或工作单位将党组织关系“安家”了,可有效减少和杜绝“口袋党员”现象的出现。这也是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应履行的一项义务。
对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校党委组织部,通过组织程序进行妥善处理,以保证毕业学生党员顺利接转党组织关系。
中共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