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党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议、讲话、通知、会议纪要、工作简报、情况反映和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二、负责党委文件的审核、送签、登记编号、留存归档和办公室主办文件的印发工作。
三、负责党内各类文件、函件、资料、内刊等的收发、传阅、督办和存档等工作。
四、负责全校党务工作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承担和协调全校重大活动。
五、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有计划地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六、督办、检查校内各部门各单位对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
七、负责党务信息和党委重大事项的归口报告工作,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八、协助党委领导做好学校的国家安全和稳定工作。
九、负责全校党员和教职工组织生活及政治学习计划。督促组织基层党组织制定和落实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总结,并检查督促计划的贯彻实施。
十、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与指导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和二级班子思想建设、作风建设。
十一、负责全校党员管理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党员发展、党员思想教育。
十二、负责校级党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训、党校课程和教材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科级以上干部的培训、考核、调配、选拔、任用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十四、负责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建设。定期督促和检查民主生活会、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做好班子的调整、充实、换届以及年度考核等工作。
十五、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做好换届、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以及推荐考察等工作。
十六、负责全校中层以上干部统计、党的组织和党员统计及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
十七、建立健全党务和组织工作规章制度。
十八、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做好统战工作。
十九、负责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二十、负责管理和使用党委印鉴及校内党务部门印章的刻制、发放、启用、注销工作。
二十一、负责党委对外联络和上级、兄弟单位来宾接待工作。
二十二、完成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