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国大典指1949年10月1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盛大典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标志。
下午3时,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林伯渠宣布典礼开始。乐队奏代国歌《义勇军进行曲》。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按动电钮,升起第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军乐声中,54门礼炮齐鸣28响。接着,毛泽东主席宣读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本政府的施政方针。同时向各国政府宣布,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
公告宣读完毕,阅兵式开始。检阅司令员朱德和阅兵总指挥聂荣臻同乘敞篷车检阅各兵种部队。之后,朱德回到主席台,宣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命令。接着,由聂荣臻率领,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的乐曲声中,人民解放军分列式开始。走在最前面的是年轻的人民海军,随后是步兵师,有冲锋枪方队、轻机枪方队、重机枪方队、82迫击炮方队、60炮方队、战防炮方队以及通信、工兵等方队。装甲兵、摩托化兵、骑兵也分列通过了天安门广场。刚刚组建的人民空军的飞机在天安门广场凌空掠过。在阅兵式进行过程中,全场掌声不断响起,经久不息,高潮不断。
阅兵式持续近三小时,结束时天色已晚,长安街上华灯齐放,群众游行开始。游行队伍以工人为先导,农民、机关干部、青年学生紧随其后。一队队游行群众高举红旗,纵情欢呼,经主席台附近走出会场,“人民共和国万岁!”“毛主席万岁!”的口号响彻云霄。广场上万众欢腾,热情洋溢。游行的群众穿过全城,纵情表达他们对新中国成立的喜悦……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二研究部编著:《〈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注释集》,中共党史出版社2012年5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