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9-27浏览次数:670

各院(系)党总支、直属支部:
    2004年以来,我院加大学生党员发展力度,而发展重点在毕业班学生中,目前各院系党总支毕业班学生党员具有一定的规模。贯彻落实中组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是重要的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重要性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及时办理接转党组织关系,是加强党员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也是增强党员的党性和组织观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根据中组部有关规定,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基本原则是: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时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其党组织关系同时转入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父母工作单位或家庭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因此,各院(系)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对毕业生党员加强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重要性,并以严肃、认真、慎重的态度,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自觉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二、组织关系接转的具体步骤
    各院(系)党总支、直属支部要认真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并填写毕业生去向及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即: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处的组织名称)等相关内容,加盖党总支公章并由党总支书记签名后,到院党办(组织部)办理毕业生党员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组织关系接转的几点说明
    1.毕业生党员拿到介绍信后,须认真核对介绍信各项内容,如有问题立即到院党办(组织部)更正。
    2.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应在有效期内及时接转组织关系。
    3.对组织关系转移过程中出现的影响正常接转的问题,要及时向院党办(组织部)报告,由党办(组织部)负责妥善解决。
    4.此通知,请各院(系)党总支、直属支部以有关形式及时通知到每一个毕业生党员。

    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doc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办公室(组织部)
                            200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