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指南(四)——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程序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10-12浏览次数:431

  1、召开党员大会

    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才能召开;入党申请人及介绍人必须到会。
    2、宣读发展名单
    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宣读发展对象名单;做好会议记录。
    3、发展对象汇报
    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中本人填写的部分,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和家庭的基本情况,并根据需要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4、介绍人、支委会发表意见
    第一、第二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汇报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和确定发展的意见。
    5、大会讨论并明确发表意见
    到会党员发表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意见并指出不足和以后需要改进的方面;入党介绍人、支部委员及发展对象,对党员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发展对象谈对大家所提意见的认识及今后的决心。
    6、大会表决
    支部大会表决时,采用举手方式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形成决议,决议包括发展对象在培养考察阶段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发展对象的意见、表决情况等;大会宣读决议。
    7、会议结束
     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支愿书》,报送上级党组织。
 
    注:1、如同时讨论两名以上的人入党,则应逐个进行表决。
    2、支部大会表决时,申请人必须在场。